吳邦新,在臉書上可能叫做 Mute Wu, Wu Mute 或使用本名。台南鹽水/後壁人,主要活動範圍在基隆。
海洋大學食科系肄業、中正理工學院肄業。最高學歷為新營高中。
此人現居基隆,主要活動範圍為台灣北部,因為參加國光樂儀隊 (國光樂儀旗隊,臨時工性質,無勞健保) 與跑 UberEats foodpanda 外送的關係,會在台灣各地、基隆一帶出沒。
因個性扭曲,此人可能會像黃琪那樣改名或以假名、假身分取得信任、逃避身分查核,請小心。
父親吳立譽,曾任鹽水國中校長,現於金門教育處任職。
他擅長在第一次見面時包裝自己,完美演出你希望看到的他。但,長時間相處下來你會發現,他是個經濟狀況堪慮,人格低下、自卑卻自私、自大的人。
如果他跟您說他有工作經驗,那麼,稱得上是工作的應該只是他在大學休學期間短暫工作,位於汐止的某間公司。
他自輟學後當兵退伍至今,從無正職工作、更遑論穩定收入,過去兩年 (2017.12 ~ 2019.12) 住居與生活開銷多由我支應。
這兩年下來我更發現,他除了有襲警的案前紀錄,也曾多次毆打自己養的貓,更曾拿菜刀在租屋處破壞物品,這使我心生畏懼。
簡單地說,此人人格低劣、說謊成性,若您不幸遇到,請多加留意自身安全。
或許是他在當兵的時候想起了就讀軍校時不愉快的經驗,於是向我提出了交往的請求。一開始一切都很好,我也動用了身邊能動用的關係確保他在軍中不會受到虧待,也在這時候我才知道他有案前紀錄,為此,我軍警法界都欠了不少人情。
即便如此,對於未來我仍充滿了期待,也希望能成為他的靠山,因此扛起他無法照顧的一切。包含他租的房子、他的貓、他想吃的東西、想要的衣服、手機、與家中缺少的電器設備,我甚至相信他「因工作需要」的理由,幫他買了電腦和筆電。
當然,我覺得一段健康的關係不能建構在物慾之上,也跟他說這些東西並不是免費奉送的,在他能支應自己的生活後,就該慢慢地還回來。
他答應了,也表現得像是有在規劃自己的未來,我也就相信了。這段時間我為了他多接了很多工作,忙到自己身體都有些負荷不來。但我告訴自己,這是為了兩人未來生活的必經之路,到也甘之如飴。我始終相信,只要善待對方,對方也會善待自己。
但很快地我發現,他對待這段所謂「開放式關係」,與多數人裡解的不一樣。一段負責的開放式關係應有完善的溝通,了解彼此的規則與底線。但對他來說,就只是「我做甚麼你都不要過問」的,比養貓狗還不如的模式。
我試著溝通,但得到的永遠都只是他的批判。他說,我這是情緒勒索,又說我是控制狂、站在道德制高點,甚至說我把他當性奴養。也因為這樣,害怕被 me too 的我,在交往沒多久後連牽手都要取得他的積極同意。
發展至此,我還是試著說服自己,他是會改變的,而他也確實表示了願意試著改變。在釋憲後我也曾問過他,會想要結婚嗎,他想了想說「會吧」,我是真心覺得兩個人可以一起走下去。
2018 年八月,退伍後他跟我說自己對於未來沒有甚麼把握。我說沒關係,在找到穩定工作之前,我會盡可能地幫助他。於是我更努力地攢錢,自己的積蓄也幾乎見底了。
為了轉換心情,在 2018 跨 2019 年時,我想辦法存了一筆錢帶他到日本關西跨年。九天的行程也一直很努力地想讓他開心;旅途結束,我一身疲憊。
2019 年,和他一起看了一間房子,租了下來。房子的租金不便宜,但我也試著扛下來了。我跟他說,房子的空間可以讓他自由使用,當成工作室或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都好。
一開始他還問我想不想一起住,但沒多久他就開始嫌房子太大不好打掃,或是說租金太高不想續租,後來甚至連日常起居、洗碗或是倒垃圾都懶得做。而我,連自己要去用我名字租的這間房子都還要問過他。
2019 年七月,我真的受不了他不負責任的態度與毫無理智可言的回應,第一次請他離開那個家。在拿走鑰匙、把他送走之後,拖著疲累的心從基隆回到自己台北的家中,又接到他的電話。
他說,他隔天還需要工作 (宜蘭國光樂儀旗隊),要我讓他回去拿衣服。
我又心軟了,又讓他回到這個讓我近乎崩潰的空間。
在這兩年,所謂的交往途中,我多次發現他未盡告知四處約人。我裝作不知道,他倒也覺得自己隱藏得很好。
即使兩人關係算不上是良好,在 2019 年時他帶我看了基隆兩處建案:早安國揚與雪梨灣。他對這兩個建案都表現出高度興趣,在看雪梨灣時有各種房型,從一房倒四房都有。
看了一圈,他說「應該買一房的就好了吧」,我苦笑著問我要住哪,得到的回應是「你可以在客廳跟我的貓一起睡啊」。
對,我比貓還不如。
想想,還好沒真的結婚也沒真的買房子。
經濟上,他打工賺的錢,都只顧自己爽地全部花在完全不必要的事物 (性玩具、不需要的服務或裝扮) 上。當然,都不是為了我而買,問了也只會對我發脾氣,說那是他的錢,我管不著。但我的錢卻不得不被他花掉,非常諷刺。
2019 年,請他負擔一部分的房租,他最後只交出了不到五萬,剩下將近二十萬都是我付掉了。而我自己甚至有幾個月的支出是超過十萬,甚至逼近二十萬 (見圖),即使我年繳 12% 所得稅,這種開銷依舊讓我痛苦不堪。
他說,我起手式就是錢,我只會用錢砸他。但平心而論,如果不是真的在乎對方,我又何必這樣自找苦吃地讓自己一再地被各種款項追著跑呢。
2019 下半年,他做了兩件我無法忍受的事情。
第一件事,是他未經我同意,在申請機車購車貸款申請書上 (台壽保),填上了我的聯絡方式,工作到一半的時候接到融資公司打電話來,差點以為是我身分證被盜用。
事後問他,他卻一臉無所謂地說「啊就申請看看啊,又不會死」。想到自己的信用被這樣理所當然地挪用,我感到相當恐慌。
分開後,我請他打電話註銷,他依舊是暴怒地在電話中嗆我,說不過就只是電話而已,為什麼我要大驚小怪。最後我只得自己查到是哪家公司,打電話去聲明與他已無關係,並要求註銷我的資訊。
另外一件事,是他辦了張信用卡 (台新 Richart @Gogo),核卡後他一臉理所當然地跟我說自己怎麼說服銀行,相信他一個月收入有四五萬。對,就是我初出社會時的收入數字。
信用卡額度不高,但也是我出社會時辦的第一張卡的額度。而他在拿到卡後的兩三個月就刷掉七成以上的額度了。
事實上,他從交往到分手都未有正職工作,唯一的穩定收入是在朋友的工作室當計時工讀生 (86 設計公寓),一個月只有一萬五。我想想覺得不對,所以直接向銀行示警了。
還聽他說自己動用了保單借款買股票 (或是,用那筆錢當收入證明騙過了銀行),想要炒短線,我真心希望他不會一路走到信用破產的那一步。
最後,2019 年底時他因為自己買了雙鞋子,被我問了非常不爽,拿刀到處亂砍後,我便決定要結束這段關係。我不知道該怎麼做才不會激怒他,也不確定這樣做下去我會不會受傷。
我試著理智地請他搬走,但他的回應 (見圖) 依舊令人不明所以。但說甚麼做甚麼都是多餘的了。
因為我一再心軟,請他搬離的期限從 12 月初,改到 12 月中,最後到了 12 月底,他都還沒能搬走。此時我的身心已無法負荷,在意識到自己可能崩潰自殺的情形下,我請教了臨床心理醫師、也找了精神科醫師,開始接受藥物治療。
12 月底,我向他表明我正在服用精神科藥物,希望他可以等我狀況較好時再到那個已經沒人住的家搬走東西,但他堅持一定要在年底前搬完。於是我在自己無法控制情緒的狀況下,看著他搬家。自己坐在空蕩蕩的家中,止不住焦慮與恐慌地發抖著。
他甚麼都沒做,面無表情地看著我在那崩潰。最後,2020 到了,他依舊沒把東西搬完,留了一堆垃圾和我不知該如何面對房東的尷尬。
而他,繼續開著約炮軟體找尋他以為的溫柔,自傲地以為自己是世界之王。
事已至此,我此生都無法原諒這個人。